珲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强化法律意识 规范进口食品经营

2018-07-10 06:28:34 作者:吕守昕 来源:珲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 次点击)

 为进一步提升我市进口食品经营业户合法经营意识,切实维护我市进口食品市场健康发展7月6日,珲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组织全市56家进口食品专营,召开了“2018年进口食品经营业户第三次培训会”。

会议传达了省、州关于进口食品经营、监管方面的文件精神,剖析了当前进口食品安全的整体形势,并结合监管过程中发现的常见问题,分析了当前进口食品销售环节的监管趋势,从法律法规、处罚打击力度等多方面进行讲解,其中重点强调了两个突出问题:

一是索证索票问题。经营者应严格履行进货查验义务,进货时查看并留存供货方资质复印件及相关检验合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坚决不允许销售无《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的进口食品,做到“无手续,不销售”。

二是中文标识问题。严格要求进口食品贴标上架。进口预包装食品的外包装应有中文标识,且标签标识内容、字号大小、中外文标识比例等应符合规定相关法规,载明食品的原产地以及境内代理商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做到“无标识,不销售”。

此次培训会有效提高了进口食品经营业户对相关法律法规的理解,进一步明确了食品经营者的主体责任,同时打消了个别进口食品经营者萌生懈怠、侥幸想法的苗头。

食品流通分局 吕守昕